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3-23 08:39:49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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