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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5-13 13:32:53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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