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5-18 09:21:10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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