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公众互动平台
人民陪审
预约立案
法律文库
创先争优
法治论坛
法院文化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5-18 09:21:10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
关闭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您是第
21765674
位访客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