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二O一二年以来,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对林区法院系统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现将其情况通报如下:
一、荣获省法院表彰的先进集体:
1、方正林区基层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2、兴隆林区基层法院乌鸦泡法庭荣获全省优秀法庭称号;
3、中院民事审判一庭、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于2012年1月表彰的2011年先进集体);
4、兴隆林区基层法院荣获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5、兴隆、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总支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6、柴河、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于2012年1月表彰的2011年信访先进集体);
7、林区中院信访办公室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荣获省法院表彰的先进个人:
1、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季延宁同志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2、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陶红同志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3、林区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孙丹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4、穆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汉伟、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崔立新、林区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刘春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5、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审判员王成利、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王金锋、迎春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忠、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孙兰晶、林区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董春香同志荣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
6、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焦献友、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栾静、林区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沈立刚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于2012年1月表彰的2011年先进个人);
7、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云、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栾静、林区中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邢锴同志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8、林区中院立案庭庭长高维菊、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王世伟同志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于2012年1月表彰的2011年信访先进个人);
9、林区中院信访办公室负责人李冬平、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立群同志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荣获森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表彰的先进集体:
1、林区中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森工系统第五届先进集体称号;
2、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方正、绥棱、东京城、柴河、桦南、清河林区基层法院荣获全省森工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荣获森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表彰的先进个人:
1、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姜宗伟、林区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刘金梅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第五届劳动模范称号;
2、林区中院副院长朱晓天、兴隆林区基层法院院长王长青、通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王睿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3、林区中院信访办公室负责人李冬平、助理审判员边策、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樊喜霞、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赵竟明、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于春梅、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盖峰、穆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曹萍、林口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接待员顾广鑫、绥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高燕灵、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春莹、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世伟、清河林区基层法院信访接待员王世忠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信访工作优秀信访干部称号;
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艾厚军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称号;
5、穆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世庆、迎春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忠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6、林区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峄东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第四届“森工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清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刘磊、鹤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张成江、鹤立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怀斌、方正林区基层法院书记员沈波同志荣获全省森工系统第四届“森工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