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沿江人民法院沈波法官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戚某某起诉欠款人赵某某、担保人孙某某返还30 000元欠款和5 400元利息,并向本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在收案后不久,被告人赵某某因病死亡。依戚某某的申请,我院依法追加赵某某之子王某某、赵某某之父赵某文为本案的被告。
原本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由于涉及继承遗产和清偿债务的问题,变得繁琐起来,沈波法官第一时间找到了原告了解案情,并多次联系赵某某的顺位继承人——赵某某的儿子王某某。赵某某去世后,赵某家人心情低落,面对沈法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的送达、调查、调解等工作都怀有抵触心理,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对为死者偿还生前的欠款一事也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而被告人孙某某作为担保人也对其应承担的连带责任有抵触情绪。
多方当事人的不配合,没有难倒沈波,她不厌其烦的多次打电话给原被告,用接地气、有温度的方式,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还多次约单方当事人来法院进行背对背调解,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终于促成此案和解,6月1日上午,双方于沿江人民法院调解室就和解协议进行了最后的确认,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切实情况,主动放弃利息,表示其仅要回本金即可。孙某某作为担保人,考虑到王某某的确经济困难,也愿意承担此次诉讼的全部费用,而被告王某某则表示愿意用母亲赵某某的遗产代为偿还这30 000元债务,如果母亲的遗产不够偿还此债务,他也愿意个人补上一部分,肯定会用最朴实的诚信行为去帮助母亲偿还生前的债务。这次案件至此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法官寄语:孝顺是百孝之先,诚信是万事之基。
亲属替代偿还债务古已有之,我们也经常听到“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电视台词,这其实彰显的是一种诚信理念,案中赵某某的儿子,通过法院做工作,在母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主动帮助母亲代偿债务的行为,彰显了诚信的可贵品质,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