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林区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勇,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惠灵对院机关安检室、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庭、食堂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综合办公室、法警支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孙勇副院长详细听取了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各区域部位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和疫情安全措施的情况介绍,并对下一步中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孙勇副院长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虽然我省目前尚未出现确诊病例,但部分地市相继出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各部门思想认识必须再统一,风险意识必须再提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防疫主体责任,筑牢院机关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二要加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保证。严格按照中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院机关及各基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干警外出管理和个人防护,做好重点场所管控,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必要的防护手段要跟上。日常体温检测要坚持,口罩配备要保证,消毒预防要到位,分散就餐要落实。三要统筹协调好法院日常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统筹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工作,在面临中院办公楼搬迁和第二批教育整顿即将开展的双重压力下,仍要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加强诉讼服务指导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四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大防疫物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筹备好年底前所需的消毒液、消毒湿巾、一次性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为疫情防控做好充足准备,提振干警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