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10-28 08:29:30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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