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10-28 08:29:30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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