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 前行的力量|柔肩亦能挑重担,巾帼当不让须眉

发布时间:2021-12-07 17:00:09





刚毅、威严、不苟言笑,是法官应有的形象;而柔和、细腻、春风化雨亦是法官真实的写照。绥阳人民法院柴河人民法庭王成利就是一位这样的法官,她以柔克刚,用柔弱的双肩扛起捍卫国家公平正义的重担,在潜移默化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柔肩抗重担

王成利,自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25年。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从民事审判的家长里短到刑事审判的生杀予夺,严谨务实、精益求精一直是她工作的“底色”。特别是到刑庭工作以后,庭内人员少,审判压力大,但她总能以乐观向上的心态调动庭内人员的积极性。

王成利经常对部门的人说:“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是法官应有的职责。一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错误。一名刑事法官,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更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

王成利是一个视案件质量如生命的人,她始终以铁案标准要求自己,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细节。她常说:“审理案件,无论大小难易,都要有对案件细节的敏感性,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才能做到不枉不纵”。正是本着这样一种信念,2019年7月至今,王成利审结的刑事案件69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而且,她呈签每一份法律文书前,都会认真校对、仔细审核,不放过一字一句和每一个标点符号,切实做到了“于谨小处求精华,于慎微处显公正”。

执法显温情

法律是严肃、严谨的,可执法人却不可冰冷无情。王成利时常将女性的柔情融进工作中,使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的同时兼顾社会效果。

案件一判了之容易,难的是如何将人文关怀融进案件审理中,使罪犯真正体会到法律以外的温情,从而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王成利认为,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既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同时也要有悲悯之心,给罪犯以人文关怀,这样才能使罪犯真正改过自新并感恩社会。

平时,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王成利都会耐心细致的询问案件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抓住案子的每一个细节,根据不同的案情采取不同的办案手段。可以说,法庭上的她既是一个法官,对被告依法审判,绝不姑息,也像一个母亲,对被告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在运用法律惩治的同时给予暖心的人文关怀。特别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王成利用心用情教育感化被告人,费尽心思从情理法多重角度告诫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重蹈覆辙。

司法为人民

王成利在审判工作中始终牢记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她有着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她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一直给自己约法三章:不和当事人同桌吃饭,不和当事人单独外出,不在家里接待当事人。

王成利二十多年扎根基层,无怨无悔。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案件逐渐增多,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确保案件及时审结,王成利经常牺牲业余时间,忘我工作,是法院名副其实的“拼命三娘”。早来晚走是她工作的常态,即使在周末休息的时候也总能看到她在办公室忙碌的身影。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从不轻易请假,即使身体不好的时候,也带病坚守工作岗位。2020年,王成利做了一场大手术,身体状况已然跟不上她超负荷的工作量,但她仅仅在家休养不到半个月就回到单位继续工作。刚回到单位上班的那几天,王成利上下楼都十分困难,但是她愣是没落下任何一件手头的工作,没错过一次开庭。同事们都劝她不要这么拼命,可她却说:“作为法官,或许我们已经见惯了各种官司,但是对于普通百姓,也许这一辈子都难得碰到一回,所以我们应该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件案子,倾心倾力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案情简单的案件,王成利一天能排上三四个庭;案情复杂的案件,只要一次庭审能解决的,绝不拖到第二次,有时一开庭就是一整天。为了快结案,结好案,白天开庭、调解,晚上写判决、查资料。赶上送达难的案件,她就不计雨雪、不分早晚,到老百姓的家中乃至山沟林场处送达。在父母和丈夫的眼中,王成利不是一名不称职的女儿和妻子,但是,在老百姓的心中,她绝对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好法官。

有人说,努力的女人最美丽,而努力工作的女法官,更是法院一道靓丽的风景。王成利在柴河人民法庭副庭长的岗位上,带领庭里的同志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努力将难做的工作做到极致,是名副其实的最美法院人。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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