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云祥,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双桦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参加工作37年来,他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林区百姓。他是司法战线的螺丝钉、是单位的顶梁柱,是百姓眼中的好法官。37年,从青丝到白发,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郭云祥同志患有较严重的肾衰疾病,长期的病痛和服药让他的身体日渐虚弱,但他一直带病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真正的为审判事业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
一、率先垂范,履职担当
郭云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履职尽责,狠抓主业。作为副院长,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干警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坚持内练硬功、外树形象;注重整章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分管部门干警积极向上,遵章守纪,工作优质高效。
2021年,郭云祥审结各类案件91件,结案率100%,指挥“双清行动”办案939件,结案率100%,平均结案天数三天,为企业直接清缴欠款400余万元,为企业间接清回欠款2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辖区生产生活和社会金融秩序。
针对疑难案件,他亲自出面调解,成功化解多起群访案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力度,根据山上林场所职工不方便出行的实际,在山上林场所设立便民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定期派有关庭室人员到山上林场所进行巡回办案及法治宣传,在社区和派出所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真正实现便民、利民司法。
为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他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带领干警认真研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2.0系统,联系上下、沟通左右,使双桦法院一站式建设在全省排名中位居前列。他坚持定期摸排,探索建立接待工作经常化、接待人员专业化、接待管理动态化、接待服务人性化的信访接待机制;通过快捷立案、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等办法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及时有效化解多起信访案件。
二、学习争优,工作争先
工作中,郭云祥始终秉持“公正与效率”理念,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把内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和外部主动接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内外联动,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他常说,学无止境。他注重学习,善于学习,讲求学习效果。他带领分管部门干警狠抓学习根基,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他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分管干警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并亲自备课,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抗击新冠肺炎战斗中,他带领分管部门干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确保了巡查不漏岗、不漏人,在巡查和管控过程中做到了零感染、零失误。
在“双清行动”中,他积极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按照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所办理的案件全部按时结案,做到了零上访、零投诉,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经过他和分管部门干警不懈的努力,双桦法院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始终名列前茅。2020年综合结案率连续4次排名全省第一,执行工作综合系数6次排名全省第一,16项考核指标居于林区首位、全省17位,进入一档。
三、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郭云祥同志一直认为,一次行动胜过十次说教。因此,他时时从公正执法、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三个方面入手,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为原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党组成员,他带头严肃办案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过问案件的规定,主动为办案人员排除干扰,确保公正执法。他以身作则,两袖清风,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御金钱和物质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在他的影响下,分管部门干警也都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各种纪律约束。
作为领导干部,郭云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每年他都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部门负责人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强化责任意识。
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郭云祥同志在已经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毅然决然地出任该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挑起了教育整顿工作的重担。面对繁重的教育整顿工作和审判工作,他不顾身体上的病痛,和干警一起辛勤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手术后躺在病床上,他还不忘通过电话询问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并给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郭云祥同志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忘我的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在司法审判这条光荣且神圣的道路上,一步一步走出了坚实的脚印,用责任与担当,执着与坚守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