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12-24 20:46:05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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