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区基层法院

转变司法作风 将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3-03-21 10:46:41


    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效率,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于2013年3月组织开展了“司法作风转变月”活动。

    他们以提高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为起点,以提高审判技能的岗位学习为重点,以提高综合能力的素质学习为着力点,全力推进“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法院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深化司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干警司法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和创新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法院领导干部接访、走访、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真正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所提出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当中,在培养法院干警为民司法意识、为民执法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树立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人民法院形象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