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12-31 08:33:53


       第三百七十八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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