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2〕11号)要求,为加强推荐先进典型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推荐为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9日-2月11日。
推荐对象:高丽丽(女,汉族,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林区中院综合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2021年4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017年至2020年,主要从事刑事案件审判及相关辅助工作,主审审结原龙江银行副行长王贵彬受贿案,参加合议庭审结原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受贿案、原龙江银行行长杨进先受贿案和在我省有重大影响的白桦林集团骗取贷款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作为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联络人,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文件、政策的上请下达、全区法院扫黑除恶文件的起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及辅助员额法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等。调任院综合办公室后,起草院领导年度工作报告、各类会议讲话、讲稿等文字材料40余篇,教育整顿期间被抽调至综合材料组,完成教育整顿各类材料20余篇)
上述推荐的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 话:0451-8788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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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50025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