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3-16 10:55:17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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