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3-23 10:50:44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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