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3-23 10:50:44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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