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干警】林区中院吴莎莎:深自砥砺 笃定前行

  发布时间:2022-06-01 13:41:28



编者按:

学习引领未来,学习成就人生。

在林区法院,有这样一批干警,他们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是学理论讲话、学司法政策、学审判业务、学科技知识的表率,是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的代表。他们虽来自不同岗位,却有一个共同特质:爱学习、善学习、勤学习、会学习。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学习型干警。

吴莎莎,林区中院二级法官,中共党员,东北林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崇尚敬畏,对正义的无悔追求,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立足自身岗位,依法履行职责。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中院机关“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一次。

勤学不止,强练内功迎挑战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吴莎莎同志时刻保持能力恐慌的高度自警,深知不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精湛的专业知识做不好新时代审判工作,将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重点读好思想之书、业务之书、素养之书“三本书”,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信念坚定、政治忠诚。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不断丰富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增强干事创业的底气。既多读有字之书,也多读无字之书,注重学习人生经验和社会知识,从英雄楷模身上感受道德风范,从自身内省中提升道德修为。

笔耕不辍,学以致用见实效

吴莎莎坚持以知促行、以行求知,努力把学习成果应用到本职工作中去,将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检验学习成效好不好的根本标准。她在学习中不断探索思考、总结提炼,把能力建设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结合起来,将所学所思、所感所悟及时转化为研究成果,具象为推动工作的科学举措,切实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她2011年撰写的《2011年刑事审判司法统计》在全省法院司法统计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2019年撰写的《破坏森林资源几种常见犯罪适用非监禁刑专项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2021年承担的《2018-2020年林区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经验总结及完善建议—以林区法院近3年认罪认罚案件为分析样本》调研课题,在全省优秀重点调研成果评选中被评为二等奖;撰写的《黑龙江省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调研报告》在《黑龙江审判》2021年第5期发表。

知行合一,守正创新闯新路

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吴莎莎始终牢记运用司法职能优势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起草制定的《破坏森林资源几种常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区法院统一了环资案件法定证明标准,有效提升了该类案件的审判质效。同时,她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制裁力度的研究,起草制定的《破坏森林资源几种常见犯罪适用非监禁刑的指导意见》,有效解决了非监禁刑适用标准地区性差异等实际问题,推动了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不断完善。她还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延伸领域的司法保护,起草制定的《关于在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全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开启了全区全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新格局,创新了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新模式。按照据国家改革部署的方向和工作要求,她起草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构建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推动完善科学的刑事诉讼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学无止境。吴莎莎同志将始终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工作主线,孜孜以求学本领、真抓实干提能力,不断追求卓越,砥砺奋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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