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6-02 08:19:26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