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6-02 08:19:26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