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干警】东方红法院王金锋:初心使命不改,笃学慎行如一

  发布时间:2022-06-02 15:43:23





王金锋,男,1977年9月出生,蒙古族,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东方红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多次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办案质效优异法官”,多次荣获全区法院“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

从事审判工作十五年来,王金锋始终坚持各门类、各学科知识的学习,并善总结勇创新,积极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具体司法实践中,是大家公认的笃学慎行的学习型法官。

敬业担当,忠于审判事业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严守政治铁规禁令,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王金锋坚守司法事业,不仅是出于法官的职责、宗旨,更在于对法院、法律的热爱。工作中,他以实际行动坚守政治方向,践行改革举措,提升审判质效。他带领审判团队积极贯彻落实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改革,勇当先锋,敢挑重担,自2018年组建民商事速裁团队以来,办理了全院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9%以上,无超审限、发改、涉诉信访、警示指标案件,综合平均审限34天,实现了简案“快审、快结”,繁案精审的目标,为本院扎实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他办理涉无人机飞防作业、供用热力、建设工程、土地承包合同等疑难复杂案件15件。他撰写的裁判文书说理透彻明晰,积极援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教育、指引作用,2019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勤学求识,善于学以致用

活到老,学到老,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一个人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作为法官,想要办好案件,将政策、法律融入到司法办案中,如果理论、知识跟不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就很难有机统一,更谈不上取得好的效果。法官从事司法审判,学习一刻不能放松,永远在路上。虽然审判工作复杂、繁忙,但该同志总是坚持挤时间学习,坚持运用学习强国、省法院内网国家图书馆法院分馆、微信读书等平台学习涉法律、政治理论、中外经典名著、史学、名文传记、医学、经济学等业务、理论知识。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10万余字,在法院组织的业务测试排名位于前列。该同志不断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实际,不断将所学应用于审判实践,不断提升审判的质量效果。

授业专攻,倾于育法传带

多年来,王金锋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有较高的审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平时,他乐于发挥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为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他撰写了20余万字的涵盖从收案至案件归档全部流程的《民商事审判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指引》,作为培训、培养本院审判辅助人员的教材,在本院和辖区单位讲授民事诉讼证据、民间借贷、民法典重点条文、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知识20余次,在本地电视台进行以案说法,在全区法院交流民事调解经验。

总结创新,勤于调研破题

调研工作是学习知识的再提升。王金锋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理论前沿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分析,积极调查研究,主持过本院民商事速裁和庭前会议程序规范化研究,参与过本院专题调研,2018年撰写的《略论切实关注法官心理健康问题及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紧迫必要性》一文在林区中院2017年“司法改革,提升素质,强化审判,公正司法树形象”论文征集中获一等奖。参与过林区中院组织环境资源审判研讨,2018年撰写的《环境诉讼程序专门化之探究》一文,被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联席会暨环境诉讼程序专门化研讨会收入论文集。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王金锋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职责、扎实工作、认真学习,书写了自己的别样人生,也成为了大家眼中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勤于调研的学习型法官。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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