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发布时间:2022-06-05 13:37:31











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日。在“6·5”环境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林区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林区中院

组织全区法院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展示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动场景,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设美丽中国行动,为共建清洁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亚布力人民法院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对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宣判,为林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绥阳人民法院

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以案释法等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东方红人民法院

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深入林场召开“优化林区绿色环境,助力环境资源审判”主题座谈会、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拍摄环境保护宣传短片等,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鹤北人民法院

邀请群众参与环保知识问答,组织法官干警耐心细致解答常见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群众树立环保理念,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积极营造爱护生态环境良好风气。

双桦人民法院

围绕“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干警身体力行美化景区环境,传递文明理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沿江人民法院

深入市场、商场、社区等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向林区群众宣传全国“环境污染举报”电话,讲解环保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林区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了解和认知。

诺敏河人民法院

组织法官走进广场、社区发放环境保护法规手册、现场讲解环保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性的认识。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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