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6-20 08:31:44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