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做好六衔接

  发布时间:2013-05-06 13:43:44


    近年来,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不断探索审判管理新模式,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业人员,为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院党组要求干警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各部门积极配合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要求审判管理做好六衔接:

    一是与立案庭衔接好。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加强诉前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认真审理司法确认案件。做好司法统计分析工作,按统计月编发收结案件进度表、统计分析,将各项审判工作数据向院领导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上报。在案件流程管理上通过个案的收、结案计算实际办案时间,对办案效率低下、拖延办案致使时间超期和临期案件上报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通报和预警通报。

    二是与审判业务庭衔接好。认真开展庭审、案件质量、法律文书“三评查”活动,评查的内容包括实体处理、审理程序、裁判文书制作、案件执行和卷宗装订及归档等项目。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季度编发一期《案件评查通报》,对已经办结并报送结案的案件,限10日内装订完善案件卷宗,送审判管理办公室个案检查,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格次鉴定,对查出的问题梳理归类,进行通报。

    三是与审判委员会衔接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评查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门审判质效数据讲评会,对审判质效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控措施,下达调控指令。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时,对同一类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进行全院发布,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案异判。

    四是与研究室衔接好。对在审判管理中发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例,由研究室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对解决此类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将优秀调研成果和优秀案例通过院局域网下发到各部门,作为审判案件的参考。

    五是与政工科衔接好。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判人员的月评查、季通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年终考核,作为评先、奖励、晋级、处分的依据。以激励为目的进行管理,关注法官个体的发展,提升其需求层次,注重发挥激励因素的作用。法官的薪酬待遇以及职级晋升与审判管理相关联,并且可以通过档案得以查证。

    六是与纪检监察部门衔接好。纪检监察部门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其他违反审判管理的情形进行原因分析,作出是否需要责任追究的初步认定,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错案认定会,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分析报告后,综合考虑涉案多方因素,最终确定责任人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和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王 亮    

文章出处:绥阳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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