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沿江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将“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落到了具体工作中。
近日,沿江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当事人黄某,要求代替其外孙提起法定继承诉讼。经审查,黄某的外孙贾某某今年7岁,其父母系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1年其父亲贾某因病去世,贾某的父母均已去世,贾某也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其他的法定继承人,贾某生前在银行留有1万元存款。贾某某的母亲现有智力障碍,不能完全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贾某某及其母亲现由其外婆黄某照顾,现其外婆黄某欲代替贾某某提起法定继承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此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只有贾某某一人,其母亲因与其父亲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不享有继承权,其外婆更没有继承权,而贾某某的母亲系法定监护人,但因患有智力障碍而无法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此案通过诉讼解决不符合程序规定,而贾某某的外婆黄某又急于用此存款维持生活,为此,立案庭干警带领黄某来到银行,希望可以解决此事。经过沟通,银行方面表示黄某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可为其办理相关业务,立案庭干警立即帮助黄某向银行提供了材料,银行将贾某的遗产即银行存款支付给了黄某。黄某对法院及银行的工作表示感谢。
沿江人民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落实便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