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7-25 08:34:15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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