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07-25 08:34:15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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