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办结了一起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于大爷今年已92岁高龄,儿子因病去世后,留有和儿媳共同拥有的位于东方红林业局辖区的一处房产,急需解决房产继承事宜。
于大爷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常年卧床,生活拮据,到法院诉讼极其不便,还需缴纳诉讼费用,考虑到上述问题,东方红人民法院启动了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移送案件程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法院指导,共同到于大爷住处上门进行诉前调解,组织于大爷和其儿媳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后,法院立即为双方立案并签署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材料,向于大爷做出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让于大爷足不出户,当天拿到了民事裁定书,为其节省了诉讼费用的同时切实解决了于大爷的实际问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群众办实事一直是东方红人民法院所践行的初心和使命,办案力度关系民生温度,东方红人民法院将不断通过化解民生难题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