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发力 探索建立环资(涉林)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 实现“双第一”

发布时间:2022-09-29 17:49:23



在全国上下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三周年,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林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在中院党组的部署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提高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积极创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探索建立符合林区特点的环境资源案件专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度。这是林区法院在建立环境资源(涉林)审判专家库制度的基础上的又一创新举措,成为首家建立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法院,成为首家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工作在七家基层全覆盖的法院,从而林区中院实现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工作“双第一”。

截止2022年9月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辖区7个基层人民法院均已完成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45名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分别是:一、绥阳人民法院10名,邢艳波、马莉莉、俆丛平、尚新杰、陈秀华、邓彬、张士江、周荣阳、关勇、王梁于2022年9月27日由宁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任命;二、双桦人民法院9名,姚广威、孙华源、周清波、芦成洋、张允伟、陈洪英、吕广海、贾中权、张波于2022年9月14日由双鸭山市尖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命;三、鹤北人民法院5名,李海波、李尚书、尹智强、高明立、张赵郁于2022年8月18日由萝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命;四、东方红人民法院6名,卢怡、丛榕、李娟、宋伟、张红俊、姚鑫于2022年8月16日由虎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命;五、亚布力人民法院3名,白勇峰、李国锋、王秀英于2022年5月11日由海林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命;六、诺敏河人民法院9名,韩超英、侯香玲、曲毛毛、孙宝生、孙云平、王玉玲、张宝生、张艳华、赵明远于2021年2月3日由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 七、沿江人民法院3名,王迪、陈登华、吴丽娜于2020年11月12日由林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

 

“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铿锵有力的声音来自于林区法院环境资源(涉林)案件陪审员们。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领誓下,新任人民陪审员们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庄严宣读人民陪审员誓词,为捍卫法律迈出第一步。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表示,非常荣幸被任命为林区法院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记誓言,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努力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对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有着重要作用。

林区法院建立的环境资源(涉林)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度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在下一步工作中,林区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加大审判实务课程培训,帮助新任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了解陪审工作和庭审流程,使其当好“审判员”“调解员”“宣传员”,为助力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祖国七十三周年国庆献礼,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解雪莹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