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2-11-11 15:09:14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责任编辑:解雪莹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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