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林区两级法院围绕今年环境日的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林区中院


6月5日,林区中院联合哈尔滨市香坊区横道社区,共同走进尚志公园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拉起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搭起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引导群众关注黑龙江省高院、林区中院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中发布的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倡导大家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工作,为大美龙江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贡献力量。同时,深入横道社区进行座谈交流,与社区人员进行互动,面对面了解基层社区工作情况及老百姓诉求,现场普法,并就加强环境资源协同保护达成共识。
亚布力法院

为扩大“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影响力,亚布力法院兵分三路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联合亚布力检察院共赴宝山林场、青云林场,走到百姓家门口,听民声,聊民情,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发放《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条例》100余册;二是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海浪河自然保护区开展禁渔禁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禁渔禁捕宣传单,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现场释法,增强群众保护水产资源意识;三是组织干警深入人流密集的社区、广场、公园,发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宣传单,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理念,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绥阳法院

绥阳法院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环保法治资料、设立《环境保护法》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理念,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同时深入校园,通过法治课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向学生讲解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东方红法院

东方红法院院领导带队到林场调研并举行座谈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组织干警进林场召开“林长+林区法官+检察官+警长+资源监督专员”联席会议,共商完善环保工作机制;进社区向群众宣传讲解“六五环境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清理社区生活垃圾环境保护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为林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鹤北法院

鹤北法院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结合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际,针对林区常发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类型,制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专项宣传展板,走进文体活动中心广场、社区、校园等,悬挂条幅、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讲解破坏环境资源案例,与过往群众密切互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高群众守护“地球家园”意识。活动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数百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双桦法院

环境日当天,双桦法院组织开展“低碳徒步行”“普法宣传行”“美化环境行”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世界环境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环保理念,提倡绿色低碳环保出行方式,引导群众形成合力,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沿江法院

沿江法院以“法徽护绿”环资审判品牌聚力,开展“送法进林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送法进林场”活动中,针对林区群众林下放牧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的破坏,开展“法徽护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讲3场,9个林场所近百位养牛户及工作人员数百人次参加。宣讲视频在当地电视台连续三天进行专题报道,并在当地《大美方林》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普法音频连续多日在当地小区、街道广播播放。此次“六五环境日”系列普法活动受众广泛,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诺敏河法院

诺敏河法院深入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二合营林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理念深入人心。活动中,共发放普法资料数百张,现场解决群众咨询法律问题数十人次,为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共建清洁美丽绿色林区贡献了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