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安排,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业务技能测试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文员岗位(职位代码03)已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考生,书记员岗位(职位代码01)、辅警岗位(职位代码02)、文员(摄影摄像)岗位(职位代码04)已通过业务技能测试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24日,考点设在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承诺书方式
1.打印准考证方式: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附件1中信息自行填写并打印附件2准考证。
2.打印承诺书:请考生于考试前打印本公告附件3中的《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打印后需完整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代码等信息,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应于笔试当日早8:30前到达考点,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参加考试,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缺少证件或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咨询电话:0451—87889875
附件:
1.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笔试名单
2.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
3.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