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本院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拟聘用孙超男、于闪闪、陶然、于雯博、苗雨泽、刘鑫宇为聘用制书记员。
拟聘用曹娜、石岩、董明琦、冯晓萌、宋宇宁、陈克睿聘用制辅警(女)。
对上述拟聘用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电话:0451-87886991
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