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林区中院继续深入开展“三抓”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形象。
一抓学习教育。林区中院明确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升华干警精神追求的一项重要途径,把学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牢抓实。规定在完成上级组织部署的学习要求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加强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为民教育,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树立更加“为民、亲民”的审判机关形象。
二抓制度执行。林区中院在去年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此项活动,重点解决制度缺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力打造规范、高效、廉洁、为民的服务型审判机关。为此,省林区中院结合上级工作要求,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对全区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的明传电报,对干警行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做出了规范。通过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全院“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的氛围正悄然形成,各项工作正有序、高效地开展。
三抓督查落实。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省林区中院将督查工作与“亲民、务实”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林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主要标准,切实将督查工作置于审执服务同等的高度,通过广泛、细致、深入地督查,及时发现司法服务中的不妥之处,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围绕“强化宗旨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坚决做到对百姓不利的思想就要革除、对百姓不利的行为就要整改。目前,已开展督查专项工作2次,查摆问题7个,给予个别干警通报批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