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发出首份司法确认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3-06-07 15:09:13


    2013年6月5日,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依法审结一起涉及法定继承纠纷的司法确认案件,发出了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林区法院系统的首份司法确认裁定书。  

    2013年初,申请人徐某某与其姐因对其父母的13万元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5月31日,在方正林业局高楞东风街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案件受理后,该院依法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审查,当日作出(2013)方林调确字第1号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裁定书同时明确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确认裁定书自双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来,林区两级基层法院以多种形式推进司法公开,加大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力度,积极回应林区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拉近了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设置和启动运用,使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呈现出更加快捷、高效、透明的特点,受到了林区社会各界、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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