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法律讲堂
作者:陈晓红 发布时间:2013-06-08 14:50:42
针对林区经济转型期矛盾多发这一新形势,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推进“林区法治环境建设,先后开展了普法“流动车”、“法律讲堂”、“每名法官一堂法制课”、“法律巡回宣讲小分队”,每周抽出一天时间,上山场、进社区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图为法官在山上林场为职工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王 亮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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