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工作会启动2013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13 09:01:55


    为强化审判人员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有效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挥最佳效果,推动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向纵深发展。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5日召开了中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工作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晓天同志就如何深入有效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中院各类案件评查小组组长、评查成员和审管办负责评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

    会议首先对2012年至2013年一季度的案件评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13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任务进行了预判;对目前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通报;对下一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朱晓天副院长讲话指出: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林区法院对2010年以来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分析工作的启动,标志着“两个年”活动进入实质性重要阶段。并提出具体要求:评查小组成员和审管办工作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掌握林区中院《案件质量责任认定办法(试行)》、《案件评查实施细则》、《合议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标准和要求;二是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处理好评查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保证评查工作按时完成;三是要保证评查工作质量,杜绝代评查、评查语言表述不规范、评查表格填写不准确等问题;四是对于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差错案、错案,要提供准确、详实的依据,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五是评查组长和评查人员要切实担负起评查责任,组织落实好评查工作,避免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六是审管办要及时完成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归纳、汇总、通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对于提升案件质量、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提高案访比都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目前,林区中院正在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规则,进行评查业务技能训练,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标准、履职尽责,为圆满完成评查工作任务、推动“两个年”活动向纵深发展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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