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林区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抓出特点、确保成效,林区中院7月22日上午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讨论林区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领导讲话,对活动进行准确定位,将林区法院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情况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实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林区法院工作“三个”紧密契合。
一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理念紧密契合。将林区法院工作是否符合森工林区“四八四三”发展战略要求,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否回应了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新期待、新需要,作为林区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广大党员干警进行一次司法理念上的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成为广大党员干警的自觉行动。
二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质效紧密契合。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解决党员干警中存在的干工作怕苦怕累、对当事人冷横硬冲、司法作风不良、形象不佳、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确保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明显向好,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提高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林业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活动中体会到公正高效。
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建四争”和“两个年”活动紧密契合。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和总要求统领林区法院各项工作,与年初森工总局党委组织开展的“三建四争”、省法院组织开展的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两个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互为呼应、互为验证,确保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与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林区法院法官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