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组织全院干警踊跃参加“群众在我心中”全省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3-08-23 14:19:24




林区中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群众在我心中”全省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之际,林区中院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省法院举办的以“群众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全省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以身边的榜样、身边的先进事迹、身边的真实事例,为参加会议的每一名干警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群众路线正面教育课,为广大干警送上一场精神盛宴。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中,有双肾衰竭、三天做一次透析仍坚持审判、刚过不惑之年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庭助审员、蒙古族青年法官孙波的一句“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但我还要办好今天的案件”,听者无不动容,一些干警悄悄地擦拭着眼睛。全国法院优秀法官、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林伏,把做群众信赖法官作为自己最高的职业追求,25年来民事审判零投诉,她对工作的感怀,引发了在座民事法官对以公正促公信的再思索。黑龙江省十大廉洁法官、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伊淑娟,哈尔滨市“十大好军嫂”、宾县法院宾西人民法庭庭长刘墨莲,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路兴东以其突出的先进性、鲜明的时代性和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广大干警爱岗敬业、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无私奉献的新形象、新风采。

    中院党组要求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体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努力提升法官队伍素质,切实增强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立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便民利民、推进司法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树立“群众在我心中”、“群众无小事”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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