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为引领深化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理念

  发布时间:2013-09-02 08:50:44


    近日,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与中院党组成员和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及各基层法院干警参加了最高法院举行的翟树全先进事迹报告会,意在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引领,深化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理念。

    翟树全,系吉林省农安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长。自1989年参加法庭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他坚持秉公办案,调解诉前纠纷3000多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至今仍住在农村,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踏实工作,清白做人。他无怨无悔地服务百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的先进事迹深深打动了林区法院广大干警。

    林区法院广大干警一致表示,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把爱民意识深深扎根在思想里,把亲民意识时时体现在作风上,把为民要求处处落实到行动中,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审判案件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把捍卫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作为最崇高、最光荣的职责,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在对照先进找差距上下工夫,在剖析问题抓整改上下工夫,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法院形象的不正之风。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树立清廉形象,热爱法官职业,珍惜法官名节,爱护法官声誉,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始终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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