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十措并举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09-06 08:43:46


    年初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和林区中院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要求,绥阳林区基层法院采取以下十项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健全服务通道,依法保障民生

    为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对农民工讨薪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紧迫需要的纠纷案件,设立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林区职工基本权益的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严惩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放火、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伐林木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

    二、完善服务网络,方便群众诉求。

    结合新时期立案信访工作需要,积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以“为民、亲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着力打造“立案信访窗口”平台,努力为诉讼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的全方位服务,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将立案庭办公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查询网站等信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方式告知辖区群众,为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贴心服务。

    三、畅通沟通渠道,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做到依法可以公开、能够公开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不断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公开措施。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

    四、重视群众关切,解决诉讼困难。

    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不是很深,或者矛盾较深但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自愿原则实行诉前调解,对不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帮助选择协调救济途径,积极促成纠纷化解。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用好用足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征信体系作用,防止发生新案。针对申诉信访难问题,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完善再审审查机制,坚持“三位一体”责任制,完善错案追究查究制。把调解机制引入到申诉案件的办理中,对申请再审案件,认真复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好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在申诉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

    五、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对会议规模、时长进行严格控制,压缩工作报告、情况汇报的篇幅和字数,突出实质内容,不讲空话、套话和大话,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六、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进一步提高文件、信息、简报的质量和时效,提倡行短文,精简文件、信息、简报数量,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对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对林业局、省林区中院要求上报的材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办理,纸质版材料及时邮寄,电子版材料及时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上报。大力推行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对内下发的文件和信息简报一律采用电子版,避免了资源的重复浪费,提高了办公效率。

    七、改进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效。

    要求主管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亲自确定调研课题,亲自深入主管庭室,通过实地开展调研、实地进行考察、真实亲身体验,撰写出对分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要求业务庭室尤其是审判一线法官,结合本职岗位的特点及审判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确定调研课题,通过实际工作体验和实践中对法律问题的认知,撰写出对本院工作具有参考意义的调研文章。

    八、牢记“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和一般性支出,在做好各方面服务保障的同时,坚持倡导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简化接待工作,接待工作一律到林业局机关招待所进行。严格警务用车审批程序,按照规定使用警务用车。

    九、严抓法院风纪,树立良好形象。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解决庸懒散问题。严格工作绩效和工作纪律考评,确保机关工作规范有序。狠抓服务作风转变,坚决杜绝“冷横硬推”和衙门作风,要求法官以“公正高效”为追求,公正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公正地思考和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支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审理案件时公正、平等地对待案件的每一方当事人,排除任何偏见,始终保持中立、超然的姿态,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十、加强读书学习,弘扬优良学风。

    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开展学习活动。要求法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开展了院庭长和资深法官登台授课演讲、新法专题培训、审判工作经验交流、学术论文研讨等活动,支持干警参加新招录公务员、预备法官等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营造法院崇尚学习、潜心学习、丰富知识、学以致用、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王 亮    

文章出处:绥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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