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坚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推进审判绩效工作紧密结合 互相促进

  发布时间:2013-09-24 09:33:43


    林区中院坚持遵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业务工作紧密契合的要求,针对林区法院上半年审判绩效考核结果,召开由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和审管办、各审执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判绩效考核分析会,强化审判绩效、提升司法能力,全力推进审判工作,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审判公正、审判效率指标反映出来的问题,林区中院分管副院长和各审判业务部门领导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深刻认识到,有案件少、或无相关类型案件,客观上导致个别指标数据不理想的因素,但审判人员主观责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淡化仍是主要症结。为此,会议进一步细化了审判管理机构职能,责成审管办为牵头部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业务部门加大配合力度,全力做好审判绩效考核工作,从公信立院、服务强院的高度提高全院干警对审判绩效管理的认识。

    会议对今后做好审判绩效和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处理好审判与管理的关系。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加强庭级绩效管理,对影响审判绩效的突出问题或倾向性问题,要狠抓整改,抓出实效,确保各项指标均衡发展,整体向优;二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和管理方法的学习。组织好对司法统计等与审判管理相关的工作培训,深刻理解各项绩效指标的价值导向、计算方法;加强绩效数据分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促进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效果的整体提升;三要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各部门之间,特别是各部门与审管办之间,要加强案件信息录入、司法统计的整体协同能力,一定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坚持以严格规范的管理,推动审判的公正高效。

    此次审判绩效分析工作会议的召开,凸显了林区中院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的决心,凸显出审判绩效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强化了各审执部门及审判人员对审判绩效考核这一全新管理措施的深入了解和理解,理顺了中院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审判人员之间的服务、规范、保障和管理的关系,提高了庭级部门的自我管理能力,必将激励审判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不断开创林区各项审判工作的崭新局面,让林区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林区法院带来的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成果。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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