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飘飘 彰显正义

  发布时间:2012-05-10 09:28:49



    近日,方正林业局职工王德龙手捧“秉公执法、依法维权”的锦旗走进方正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一进门,他就激动地说:“没想到啊,我的重审案件这么快就得到了公正解决,真得好好感谢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们,你们是老百姓利益的维护者和守护者呀!”

    事儿还得从2010年12月4日说起,韩山、赵秀君夫妻向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即其子韩立国在没有得到原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处分了他人财产为由,要求第三人王德龙将已取得产权的房屋退回。此案历经几次开庭审理,三方当事人针对合同有效无效争论激烈,情绪十分激动,都扬言法院如不能做出公正处理就要去上访。在二审法院发回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重审后,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分析。经过分析和讨论认为,此案关键是证人石应龙所做的证言是否属实。如签订合同时王德龙是和被告的父亲本人通话,那么本案属口头委托,合同成立;如是被告为了达到卖房的目的,欺骗第三人王德龙,谎称石应龙是其父亲,让王德龙与石应龙通话,本案就没有获得产权人的委托,应属被告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损害二原告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依据第三人申请,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驱车400余公里到异地提审证人石应龙(另案在押)进行核实,经法庭调查核实,发现证人石应龙与本案二原告和被告系亲属关系。通过对石应龙进行说服教育,石应龙承认其在第一次庭审中受二原告与被告指使做了伪证,其目的是隐瞒第三人王德龙在买房时与韩山通电话的事实,导致该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当法庭出示对石应龙的调查核实证据时,二原告与被告表情愕然,第三人王德龙却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庭审后,二原告及被告向法庭说明因为房屋卖出后林业局进行棚户区改造,他们觉得自己的房屋卖亏了,后悔了,想索回已卖给王德龙的房屋而指使石应龙作伪证,导致一审判决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被发回重审的事实。法院对二原告和被告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分别给予了处罚;二原告亦向法庭承认其指使他人作伪证的错误并申请撤诉,由法庭现场监督,本案原告韩山、赵秀君通过本案被告韩立国将夫妻二人所有的房屋卖给了本案第三人王德龙,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至此,一起历时二年、争议大、冲突激烈的买卖房屋纠纷案件,在合议庭法官认真分析案情、深入群众调查案件事实、不辞辛苦寻找证人调取证据、依法还原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赢得了原被告当事人的心服口服和第三人王德龙的真诚感谢。

责任编辑:王 亮    

文章出处:方正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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