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二O一三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13 08:46:37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有力指导和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林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入有效地实施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努力践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林区中院党组确定的“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做贡献”为工作思路、以目标管理考评为主要形式、以绩效考评和质效考评为具体方式的考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案件质效稳步提升、法院管理进一步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的预期目标,为森工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3年,林区法院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年初考评方案规定和要求,采取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形式,坚持以对口战线考评为主、自评与考评相结合、质效考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使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和真实性,不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法院系统管理意识,有效地提高了法院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了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密切了两级法院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激发了全区法院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林区法院整体工作在前进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档升级。同时,涌现出了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工作名列前茅的先进单位。为激励先进、巩固成绩、再创佳绩,推动和促进全区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整体工作有更大的发展,林区中院党组决定:对2013年目标管理工作综合考评结果位居前三名的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考评结果前5名和信访工作、审判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行政管理工作考评结果前3名的基层法院予以表彰。

2013年目标管理工作综合考评结果位居前三名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方正林区基层法院、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荣获2013年度全省林区法院系统“优秀基层法院”称号。

柴河、苇河、兴隆、方正、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荣获全省林区法院系统“审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方正、大海林、通北林区基层法院信访工作荣获全省林区法院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方正、柴河、迎春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荣获全省林区法院系统“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柴河、绥棱、沾河林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荣获全省林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通北、苇河、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行政管理工作荣获全省林区法院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林区中院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再立新功;未受到表彰的单位要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取长补短,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振奋精神、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林区中院号召,在新的一年里,全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做贡献”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林区法院整体工作上水平、大发展,为促进林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2013年林区中院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结果统计表;         

                                  2013年各基层法院目标管理

综合考评结果与上年对照统计表 

    

2013

2012

名次

名次

  河林区基层法院

1

1

  正林区基层法院

2

2

  河林区基层法院

3

6

  北林区基层法院

4

5

  隆林区基层法院

5

13

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

6

15

  棱林区基层法院

6

20

  阳林区基层法院

8

3

  河林区基层法院

9

18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

10

7

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

11

11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12

16

  春林区基层法院

13

10

  立林区基层法院

14

9

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

15

21

  棱林区基层法院

16

8

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

17

22

  林林区基层法院

18

17

  口林区基层法院

19

19

  河林区基层法院

20

4

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

21

14

  北林区基层法院

22

12

  南林区基层法院

23

22

O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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