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干警党性修养,筑牢服务宗旨,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之际,省林区中院召开了中院机关发展新党员暨迎“七一”表彰先进大会。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随着国际歌乐曲的奏响,中院机关新发展的4名共产党员进行了入党宣誓仪式,新党员代表进行了发言。入党仪式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同志宣读了关于对2013-2014年度中院机关涌现出的2个先进党支部、10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决定,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做了重要讲话。讲话对过去两年来中院机关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前中院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开展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讲话要求院机关的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本职岗位做起,既要埋头苦干,又要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用勤奋的态度、奉献的精神、务实的作风、过硬的本领,在审判执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业绩。讲话特别指出,班子成员既是共产党员,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率先垂范,与普通党员相比,认识要高一层、标准要严一点、责任要重一些,积极地走在队伍建设的前列,争当排头兵。二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组织更具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讲话指出党建工作必须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特别是中院两级党组织要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作用;落实党组中心工作作用和党组织的凝聚号召作用、以实际行动提升工作业绩。三是要完善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要健全对党员的经常教育机制、日常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决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做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好党员、好干部。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