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召开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4-08-04 08:34:12


    近期,为贯彻落实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三年来林区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省林区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要求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好这次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全区刑事审判工作全面上水平,起到推动和促进的作用,要把会议开成为建设法治森工、平安森工提供优良司法保障的会议。按照李大伟院长提出的要求,确保会议取得实际效果,针对林区基层法院分布在全省各地、地广线长的实际,会议采取了在穆棱、迎春、兴隆三地分片召开的形式,既有利于刑事审判战线法官面对面地交流,又方便了基层同志就近参会节省了会议费用开支。

    此次会议上,中院刑事审判庭分别传达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和副院长王国新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韩国民同志结合全省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森工林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报告。一是对全区三年来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的回顾总结;二是提出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三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区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工作任务。与会人员对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院的工作部署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进一步明确以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林区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探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林区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当前和今后全区刑事审判工作全面上水平夯实基础。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区法院在刑事审判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整理,梳理归纳出35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并在会上进行了讨论解答。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峰同志到会并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在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要处理好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的整体关系;三是全力做好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讲话最后殷切希望林区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增长知识、守住底线、争做贡献”。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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