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林区基层法院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全新打造一个“以法助民”的精品服务窗口,加大了对立案大厅装备和人员的投入力度。升级后的立案服务中心实行了接待咨询、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新增了信访接待、案件调解、案件督办等“一站式”服务,还将逐步达到当事人与上级法院直接对话与视频同步的服务功能。全新的立案服务中心设立了导诉台,开设了立案窗口、查询窗口,建立了接待室、调解室、视频室。为立案服务中心安装了电话,方便与当事人及时的沟通与联络,购置了复印机,准备了纸笔,方便来诉来访当事人的材料补充与修正。接待室内摆设了沙发、雨伞,随时为当事人提供热饮水、休息等服务,还精心储备了十余种常用药品以备应急使用。
立案服务中心每日热情接待群众,以一颗热心对待来访群众,以一颗诚心开展解惑答疑,以一颗爱心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在立案、咨询、申请等方面提供了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当事人反映,现在来到法院,进门有导诉,咨询有窗口,求助有服务。服务热情、细致、周到,我们确实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