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机关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5-02-03 14:34:49
黑龙江省林区中院机关认真落实廉洁司法“四级两责”即院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小组四级党组织与纪检监察部门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朱晓天与中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逐一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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