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4年度林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2-11 14:47:47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2014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工作绩效与评先选优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有效地开展了“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审判质效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

    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鼓舞士气,推动林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中院党组决定,授予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红梅等10名同志2014年度全省林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授予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陈延伟等10名同志2014年度全省林区法院“调解能手”称号。

中院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号召,全区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严守司法底线,办公正案、精品案、廉洁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严守司法程序,讲究办案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讲究办案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区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围绕服务保障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二十四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全区法院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持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切实推动全区法院案件质效、队伍素质、理念更新、整体建设取得新发展、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和使命,为促进林区经济持续健康全面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2014年度林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名单

李红梅  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史广斌  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乔  华  通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杨  军  穆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林春芳  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  鹏  鹤立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耿殿湖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董  利  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庞志刚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董春香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2014年度林区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名单

陈延伟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胡艳梅  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兼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李芙艳  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加民  绥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  忠  迎春林区基层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兼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  欣  林口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于鸿涛  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王振武  桦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王峄东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高  颖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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