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共同推进林区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体制改革不断发展,2015年3月17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以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日镐为组长的一行5人考察组,到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会见考察组成员,代表院党组对考察组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召开座谈会,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座谈会上,双方首先介绍了本省林区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基本情况,并重点围绕林区法院的机构设置、案件管辖特点、林业企业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改革进程进展情况等四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座谈。特别针对林业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政策实施对林区法院系统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林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通过交流座谈,一致认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林区法院系统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林区法院队伍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将更加艰巨。林区法院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把法院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总要求,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把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发挥出林区法院应有的职能作用。
结束在中院的调研后,考察组又赶赴兴隆、苇河、柴河三个林区基层法院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