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就全区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

  发布时间:2015-04-10 15:13:22



省林区中院召开全区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区法院院长主体责任、纪检组长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议。


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晓天同志主持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全省森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4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区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基层法院其他干警通过视频形式收看收听了此次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做了重要讲话。讲话以落实上级党委、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全区法院工作实际,全面总结了全区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2015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确保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在全区法院严格开展巩固反“四风”教育成果,坚持常抓的韧劲、常抓的耐心和一抓到底的定力,确保新风正气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三是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不仅要做法律上的“明白人”,更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全面加强队伍的纪律建设。讲话还特别就巩固扩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加强全区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做出安排。

    在相继召开的全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议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就全区法院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7个问题及下步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了8项具体措施,要求全区法院紧紧围绕总局党委和省法院的工作部署,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纠风正纪,确保全区法院风清气正、廉洁司法、政令畅通。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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