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赞美流星,是因为它燃烧着走完了自己的全部路程。“2015年的春天,有一位“燃灯者”,被人们永远铭记于心……2015年的春天,有一种“邹碧华”精神,在中国大地慢慢生长……”。2014年12月10日,我们痛失了一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就是投身司法事业26年,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邹碧华。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他虽然走了,可华夏大地回响着他厚厚实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在一浪高过一浪的追念里,更声声回荡着他曾经的生命誓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不日新者必日退”。邹碧华就是这样敢担当、有作为,在工作中赢得主动。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上海市司法改革团队中的核心一员,邹碧华可谓是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燃灯者”。2013年,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海法院开启了司法改革的大门。改革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考量的是改革者的勇气和担当。作为一名无畏的改革者,邹碧华始终秉持坚定的法治信仰,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攻克了司改路上的三根硬骨头:人员分类管理制、法官员额制、法官薪酬制。他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履新适时、知难创新的开拓性工作。邹碧华曾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科学的思维方式武装头脑,也需要现代化的办案手段和智能化辅助工作。”为了这个目标,他废寝忘食地工作着,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洞明“法律职业共同体”携手向前的重要意义,主动与律师之间建构合理的共同体关系。就像某知名媒体评论所说,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时时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一个重量级的法官,一个重要岗位的体制内官员,能瞬间凝聚如此强大的共识,是多么弥足珍贵。
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邹碧华是时代发展中推波助澜的楷模,值得我们每一位法院干警学习。
学习邹碧华同志,我们应当学什么?我们要学习他敢担当有作为的勇气,学习他不因吃螃蟹而畏惧、不因孤行而寂寞、不因冒风险而后退的大无畏精神;我们要学习他敢担当有作为的底气,学习他博学善思、勤于实践、学以致用的务实作风;我们要学习他敢担当有作为的奉献精神,学习他忠诚敬业、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为民情怀。
学习邹碧华同志,我们应当怎么做?这是许多像我一样的法院青年干警心中的疑惑。我们没有他的职位高度,没有他所处的工作环境,更没有需要明确的改革方向。但我认为,学习邹碧华同志,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法治理想信念,在工作中依法办事,脚踏实地,不论亲疏、不徇私情、严于律己,将公正司法真正植入自己的内心;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法官职业责任感,不断提升职业素养、专业水平,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努力完成好每一项交办的工作;我们必须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把群众观点落实到审判工作中,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让百姓充分感受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这是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这是一个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邹碧华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邹碧华是法治时代公正法官的代表者。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让我们沿着“燃灯者”的足迹,不忘初心、行在现在、开拓未来,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