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

国家宪法日 采取三项措施促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5-12-08 09:40:44



省林区中院办公楼门前悬挂“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 林区中院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群众法律咨询”横幅


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现场接待


安装庭审直播点播视频播出机



技术人员将设备装车赴基层法院进行安装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法院公众开放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扎实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在省林区中院办公楼门前悬挂“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 林区中院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群众法律咨询”横幅,立案、信访、刑事、民事等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热情接待到林区中院进行法律咨询的社会各界群众,并向他们进行法制宣传。

    二是将公众开放日设置为院长接待日,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现场接待,热心对待每一位来访的当事人,耐心回答当事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诚心为当事人释法答疑。

    三是自12月3日开始,省林区中院在全省各大高速公路全线封闭的情况下,率先从唯一不需要走高速公路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开始在林区法院系统全面开展庭审直播点播视频播出机安装工作,为实行庭审网上直播,加大司法活动透明度,扎实促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民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网民监督提供更广阔平台和更多途径。截止日前,林区法院系统已经完成省林区中院和山河屯、苇河、亚布力、大海林4个林区基层法院的庭审直播点播视频播出机的安装工作,预计本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今年的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即第二个法院公众开放日,林区法院将进一步积极适应国家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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