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 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 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6-11-15 17:05:37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以及法治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行使当家做主权利和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高度重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积极加强业务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用好的管理来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落实省人大的《关于农林铁基层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通知》精神,院长亲自与尚志市人大进行沟通,政工科负责按照尚志市人大要求准备议案、提请说明以及其他人民陪审员任命材料,经人大审查后,于2014年11月14日经尚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46人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人民陪审员资格证书。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46名陪审员分别来自基层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具有不同的专业特长,且大多数人长期从事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男性比例为56%,女性比例为44%。本科比例为33%,大专54%,中专13%。个人申请的比例为60%,组织推荐40%。

     二、创新日常管理

     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建立了人民陪审员档案,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由政工科统一按照陪审员名单依次排序参加庭审,并做好登记。并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群,通过微信群能够更好的与人民陪审员沟通,并及时宣传新的法律知识。

     三、加强教育培训

     积极组织全体陪审员参加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2015年,陪审员参审案件35件,其中包括1次庭审观摩。参审人数25人。

     四、落实经费保障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经费问题,召开党组会,讨论决定对人民陪审员出庭参审费用按照每个案件统一标准给付50元,以保障人民陪审员积极有效参审。

     五、建立个人信息库

     政工科建立了人民陪审员档案,分别包括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信息、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六、制定相应制度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结合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工作的实际,经党组讨论,于2014年11月20日制定了《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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